广州白云民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
第四季度关联交易情况
根据《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》及《广州白云民泰村镇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》等相关规定,现将广州白云民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本行”) 2023年第四季度关联交易情况公告如下:
截至2023年四季度末,本行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主要包括贷款、银行承兑汇票、服务费关联交易等表内外授信及非授信业务。
截至2023年四季度末,本行对全部关联方表内外授信净额1577.23万元,占资本净额4.84%,其中一般关联交易6户,授信净额合计94.10万元;重大关联交易4户,授信净额1483.13万元;其中最高表内外授信净额,分别为关联方吴雨桐490.00万元,占资本净额1.50%,吴健华490.00万元,占资本净额1.50%,以上关联方所在集团,即广州市华通城科贸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,表内外授信净额980.00万元,占资本净额3.00%。本行对单个关联方、全部关联方、集团客户授信净额占资本净额的比例,均未超过银保监会《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》第十六条所规定的关联交易监管比例。
截至2023年四季度末,我行与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生服务类关联交易,累计支付IT服务费360.00万元,占资本净额1.10%,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印发《<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>相关问题答复口径(二)》(金办便函[2023]683号)的相关规定按照一般关联交易管理;与广州顺诚投资有限公司发生服务类关联交易累计154.11万元,占资本净额0.47%,其中累计支付租金及物业管理费25.34万元,累计支付保证金及押金128.77万元,其他0元,未达到重大关联交易标准。
广州白云民泰村镇银行
2024年1月12日